記者從中國銀監會獲悉,2005年銀監會制定了《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指導意見》,督促銀行轉變觀念、重組流程、創新機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05年9月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4家國有銀行、3家政策性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小企業貸款余額2.7萬億元,占全部貸款的17%,去年前3季度小企業貸款同比增加1821億
元,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小企業的資金困難。
2006年銀監會將進一步引導督促銀行機構完善小企業貸款的“六項機制”,同時努力推進外部環境建設,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
據銀監會主席助理王兆星介紹,為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指導意見》,銀監會確定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浙商銀行以及一批城市商業銀行作為重點聯系銀行,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小企業金融服務,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工商銀行在蘇、浙、魯、閩等地的12家分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新模式試點,截至去年10月末,12家分行小企業貸款余額625億元,比去年初增加237億元。
2006年,銀監會將繼續鼓勵和指導銀行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督促銀行建立和完善小企業貸款的利率風險定價機制、獨立核算機制、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專業化人員培訓機制及違約信息通報機制等“六項機制”。以商業銀行具體的經營成果向社會公眾展示“六項機制”在服務和推動小企業融資方面的積極作用,盡快從政策層面落實到商業銀行的經營層面。同時加強培訓,提高銀行高管人員和信貸人員對《指導意見》的認識水平和業務素質。加強推介交流,促進銀行開展機制和業務創新。
進一步改進監管服務,促進小企業貸款業務健康發展。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銀行貸款集中度考核,督促銀行轉變盲目“壘大戶”的陳舊觀念,進一步引導商業銀行改變傳統思維和觀念,樹立科學的銀行經營理念,制定符合小企業特點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模式。盡快建立符合小企業貸款特點的貸款分類、不良貸款問責考核等差別化的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監管信息系統作用,加強區域違約信息披露,完善小企業貸款統計分析制度,統一小企業劃分標準等。
進一步幫助銀行爭取多方支持,優化外部環境,爭取合理的財政支持,構建良好的市場中介支持及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一是爭取合理的財政支持,加強與國家、地方兩級政府部門的溝通,特別是要指導各級派出機構爭取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出臺支持政策;二是構建良好的市場中介支持,積極建議各級政府建立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不斷完善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等;三是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重點研究在破產法律體系不健全(如個人破產法尚未出臺)時如何懲戒個人失信行為;四是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五是積極培育和發展為小企業融資服務的資本市場,包括股票(相關:理財
財經)市場和債券市場,進一步拓寬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小企業融資需解決五個問題
中國銀監會主席助理王兆星表示,經過前一時期特別是2005年的努力,銀監會推進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應清醒地看到,推進小企業金融服務是一項長期、復雜和艱巨的工作,目前需要解決五個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銀行機構經營理念仍未根本轉變,發展戰略和模式仍以大企業為中心。小企業規模較小,經營管理不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容易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貸款風險相對較高。在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相關配套措施尚未出臺的情況下,一些銀行盲目“貪大”、“壘大戶”的經營理念沒有根本轉變,對小企業融資未給予足夠重視。
二是銀行信貸文化、管理體制與小企業貸款業務發展不相適應,機制和管理創新明顯滯后。
三是社會信用環境和法律環境建設滯后。部分小企業信用和法制觀念淡薄,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而我國征信體系還不完備,失信行為沒有得到應有懲戒,銀行勝訴后案件執行難的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抵押評估登記部門分散,手續繁瑣、收費較高,收費名目繁多,小企業難以承受。另外,缺乏權威的社會信用監測評價機制,銀行很難準確掌握小企業的資信狀況。
四是監管制度和方式有待進一步改進。小企業貸款還沒有建立獨立的撥備和核銷體系;目前的監管考核制度特別是不良資產問責考核制度主要適用于傳統大中型企業,不利于銀行對小企業貸款實施風險定價。
五是小企業融資過于依賴銀行,資本市場等其他融資渠道有待進一步發展。我國資本市場范圍過窄,門檻較高,直接融資渠道較少,企業很難從資本市場上獲得資金支持,導致小企業融資對銀行貸款的依賴程度過高。(趙曉強
崔玉清)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