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財經專訊
記者昨從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為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資金來源,我市日前制定出臺了省內首部“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實施辦法”。
《辦法》對廉租資金來源進行了明確規定,將從六個渠道保證廉租資金。這六個渠道主要包括:
按規定比例從土地出讓凈收益提取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按規定比例從直管公房出售收入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按規定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專項資金;社會捐贈的資金;市財力安排的專項資金;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
《辦法》規定,用于購建廉租住房的資金由市級統一管理使用;用于發放廉租補貼的資金由市級撥付市內四區管理、發放。廉租資金的主要用途為:用于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支出;用于廉租住房建設、購置、維修等支出;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等管理性支出;其他相關支出。《辦法》還對廉租住房資金的預算制度、預決算管理、預算的報批、資金的撥付作了明確規定。(記者
宋振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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