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健)
昨天是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清算土地增值稅的第一天,記者從我市地稅部門獲悉,昨天我市并未開始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現在省級稅務部門要求各地延期執行,等待我省出臺相關細則。
土地增值稅清算延期
1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
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
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從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
按照國稅總局的要求,符合通知規定的納稅人,按照不同的種類,須在滿足清算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或者在主管稅務機關限定的期限內辦理清算手續。
記者昨天下午向市地稅局征詢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情況,該局負責宣傳的一位處長表示,昨天我市并未開始清算,按照上級規定,清算工作要等省稅務部門出臺執行細則后才能實行。細則何時能出臺,現在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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