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學良
????在通俗的理解中,特權和腐敗總是連在一起。這種認識既不夠準確,更不夠深入。從觀念上區分開兩者,至少有兩個重要意義。一是有助于比較客觀地對比改革前后,更有歷史感地看待迄今三十多年的得失。我耳聞目睹的最流行說法之一是:改革開放以前,即使其他方面很差,至少有一點比現在好多了,那個時代沒有腐敗,現在則腐敗得不得了。真是這樣嗎?
????從社會科學比較研究的角度區分特權與腐敗 ,其更重要的意義,是有助于在反腐敗的制度設計上,找到一些更有效的辦法。
????特權不公平,但更易于控制
????講反腐不能太哲學化,要有技術上的可操作性?!疤貦唷庇⑽氖莗rivilege,指正式的,要么是公開的、要么是有據可查的特殊利益或權力,以法律、政策或其他形式正式規定下來的。這種利益或權力是由特定的對象(個人或團體)所享有,其他的個人或團體無此待遇。
????腐敗則是指違反法律或政策等正式規定,而獲得額外的利益或權力的行為。它們肯定是不合法的,乃至是犯罪性質的。
????舉兩個例子。針對公務員的反貪,香港是亞洲做得最有效的地方之一。從1993年春到現在,我在香港斷斷續續工作了三個階段。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香港有一個清楚的界線:公務員及公立大學教員中,有一種人享受特權,他們在雇傭條例上被界定為“海外雇員”,指以英國人為主的白人,延伸到所有的非中國人。在該條例上被界定為“本地雇員”的,主要指香港人,延伸到海外留學后來港的大陸人、臺灣人,哪怕他們此前從未涉足過香港。海外雇員在住房、子女教育、年度探親假等方面,享有比“本地雇員”高很多的待遇。比如住房,“本地雇員”要升到非常資深的級別,才配享有海外雇員起點級別的待遇,相差7到9個臺階。香港住房之貴全球罕見,僅此一項,就使白人享有工資之外的巨額津貼。孩子的教育津貼,也是如此。海外雇員的孩子們到西方上學能拿補貼,中國人就不配。他們每年可領一筆錢回西方老家探親訪友或度假,中國人也不配。簡言之,同工不同酬,福利差別巨大,基本上是以種族來劃分界線。直到目前,這套制度還有部分延續。
????港英殖民主義特權制度對大陸人最歧視,他們雖然被界定為“本地雇員”,但在居住權、就業、家人來港、贍養親屬費減稅等方面,又不能享受與本地人一樣的待遇。說到底,這套制度原是為維護統治階層的利益而設計。那些規定,本身就寫在紙面上,清清楚楚,是正式的特權。該特權制度起因于外來民族征服和統治了本土民族,這在倫理意義上是不可接受的(unjustifiable)。但在英國的法律傳統下,這種巨大的差別不是腐敗,屬于特權。如果不符合這些特權規定,即便你有官位,想鉆空子,也要受到處罰。
????新加坡是把“特權有別于腐敗”的制度設計用到極端的例子。
????Forbes等報刊的資料顯示,2008年初,新加坡總理的年薪相當于205萬美元(金融危機后有相應縮減)。是最大的好幾個發達國家的政府首腦或國家元首的工資總和!美國總統40萬美元;英國首相37.5萬美元;德國31.8萬;法國34.6萬;日本24.85萬;它們五大國全加起來才160萬美元左右。無論按人口算,還是按GDP總量算,無論從絕對數字,還是相對比較來看,新加坡總理的薪資都是天文數字。部長的薪水也高得不得了,是總理的55%到60%,比其他大國的首腦高多了。這種天文數額的政府高官工資就是特權。但是,新加坡的界限很清楚,除了這份薪水之外,無論是誰給了禮物或其他東西,都要申報,超過限額要上交,否則會受到反貪法規的處置。
????這兩個例子告訴我們,在一個非理想的、實際的世界里,用明文規定的特權來換取官員的“守規矩”,是控制腐敗的一個比較有效的制度設計??刂铺貦啾瓤刂聘瘮≡诩夹g上更容易一些,因為后者漫無邊際。而若是在一個理想的世界里,既無特權也無腐?。贿z憾的是那離我們還太遙遠。
???改革開放前的腐敗與特權
????說改革開放前沒有腐敗的人,年紀大是健忘,若年紀輕則是沒做研究或接觸不到事實資料。比如“文革”中,西方的電影與文藝作品、中國的經典、從蘇聯過來的“修正主義文學作品”,統統都給批倒了。如果看國外的書,不但受批判,還可能被關到牛棚里去。但是江青和跟她在一起的人,就可以動用非常寶貴的外匯,進口好萊塢、香港的片子來享受,所謂“資產階級趣味的電影”,按當時的規定就是“黃色電影”(當然按現在標準未必是)。這種行為就是腐敗,而非特權。因為那時并沒有正式的法律或文件規定說,全國人民不能享有,江青等人可以享有。
????從1949年到1976年,最高層的領導人,其專列經過的路線上,原計劃好的列車運行都要讓路,引起全國非常麻煩的調整。但這是符合正式規定的特權,到級別就享有那個權力。話說回來,如果高干的親戚出去玩也坐專列,那就是腐敗,因為這超出了明文規定。
????為什么今天許多人覺得改革開放以前沒有腐敗?原因有二:一是以前的特權較多,但比較嚴格地執行。當時中國太窮了,在食品供應、看病、坐車等方面都是根據級別來確定待遇的。二是當時信息不通暢,不像現在有互聯網、手機,普通人也不知道有哪些特權。這從另一方面說明,清楚界定的特權比漫無邊際的腐敗,較易控制。
????過渡階段:有分寸承認特權,徹底清除腐敗
????中國是轉型社會,又是快速發展的國家,每天都出現新現象,法制嚴重滯后,這是腐敗蔓延的基本原因之一。要克服這種現象,不能太理想主義。從漸進改革的思路來看,我主張,有分寸地把特權作明文規定,把它們公布于眾。劃分界限清楚之后,對腐敗進行嚴厲懲罰,才能逐步縮減腐敗的領域。如果能做到這點,反倒是法制進步的表現,因為至少有個界限清楚的規則。如果連這都達不到,反腐就很難,因為腐敗沒有邊界。當然,需要嚴格的監督,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媒體與民眾、有效的司法,多管齊下。
????不要誤解,以為我鼓吹在現代社會里加大特權。一個社會里的特權不能太多太懸殊,否則,即便是用文字固定下來,即便在技術的意義上來講不是腐敗,它也違反現代政治文明。當年英國在香港實行的制度,從根上講,是建立在種族不平等的基礎上,是殖民主義,到現在還沒有完全改掉。新加坡人對政府官員的天文數字工資也是很有意見的,雖然言論控制得很厲害,一有空隙就會憤怒發泄。
????我試圖說明的要點,是不要以太理想主義和道德主義的態度和標準來制定廉政的規章,那樣缺乏實際的意義,因為極難執行和維持下來。要有明達的政治智慧,不要指望有權的人沒有一點私利。個別人能達到這境界,絕大部分人做不到。在反貪方面,英國傳統(香港和新加坡均是)把法律用得極其聰明,在明文給足了待遇以后,對用納稅人錢運轉的一切公營部門,監管得詳細而嚴格。在香港,極少允許用公款招待客人,即便批準了請客吃飯,連喝啤酒都不準報銷。
????(作者系香港科技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