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其中明確規定,要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在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臨床診療、護理、手術以及其他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按照“醫藥分開”的要求,改革醫療機構補償機制,逐步取消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成。 ????自從今年4月新的醫改方案公布,新醫改如何推進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此次發改委出臺藥品和 ????但即便是這樣,“提高診費降低藥價”中體現的一增一減,依然很難徹底消除人們對“看病難、看病貴”的疑慮。長期以來,公眾被迫承受“大處方”、高藥價等不合理的醫療費用,表面是醫院利用了藥品加成機制為自己攫取了驚人利潤,背后實際上是醫院和醫務人員不可遏制的逐利沖動。如果這種逐利的意愿不消除,如果醫療倫理和職業精神不能在醫療服務中得到確立,在新的“高診費低藥價”的機制之下,那一個能夠想象的結果就是,醫療及其從業人員轉而在提高的診費上“做文章”,多次醫療、過度護理、非必要手術等診療上的有意操控恐難避免,醫療費用的虛高、醫患關系的劍拔弩張的扭轉將依然艱難,醫療衛生作為社會公共產品的公益性亦難以保證。 ????價格機制上的調整和改革,說到底是一種利益解決方案。我們并非是要否認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只是我們應當看到,如果這其中缺少了醫療倫理的支撐,那無論形成怎樣的價格機制,即使政府提供了足夠的撥款,醫院和醫務人員同樣會追求利潤最大化,這樣的改革就很難令人完全放心和信任。我們甚至應當認為,雖然人人都有“理性經濟人”的一面,醫療機構一定程度上的逐利也并非完全不具合理性,但這種合理性只是解釋上的合理性,并不代表它能夠在價值上獲得肯定,成為醫療機構運行中的首要規則。 ????歷史的看,我國醫療衛生領域的改革是在資金嚴重短缺的背景下開始的,改革的總體設計從一開始便定位為經濟體制問題,缺少醫學倫理的參與,尤其是缺乏對醫學目的的確認和“人”的彰顯,使得改革從設計、實施到評估的過程中,經濟學上的效益論始終占據主導地位,醫療倫理和職業精神的顯得匱乏和微弱。而既然新醫改方案已經明確了“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一種公共產品,摒棄了舊有的完全市場化改革方向,向公益性回歸,這表明國家已經認識到保障公民健康權益的重要性,公民健康需求將不再被視為一種“包袱”,而是國家需要承擔的義務。醫療改革應當從這種價值基礎和價值目標出發,重新確立醫療倫理和道德在改革中的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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