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號:76】 留言板 個體協會會費問題 網友你好:個私協會作為社團法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95號)規定:社會團體可以向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收取會費。社會團體可以依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民政部《關于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民發{2006}123號)等有關文件的規定、向會員收取會費是協會依據自身章程履行職能、為會員提供服務的需要,作為會員有義務交納會費。多么冠冕堂皇的回答,從這一點看,會費問題不會有改善,難道李局長您不知道這個問題民憤很大嗎? 答復: 感謝您提出的意見。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目前形成的組織系統是較為完善的聯合性社團,是伴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逐步積累起來、政治上可靠的寶貴組織資源,發揮著黨和政府聯系廣大個體私營企業的橋梁紐帶作用。近年來,我市各級私營個體經濟協會組織不斷探索新的服務措施,為我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貢獻。加入個私協會是一種自愿行為,繳納會費是會員的一項義務,在這里不再重申。我們要著力解決的問題,一是堅決制止和杜絕通過企業登記注冊、年檢等行政職能搭車收取會費行為,切實保護企業經營者的自由選擇權,是否加入協會成為會員,完全出于自愿,加入協會組織的和不加入的,在工商部門辦理各項手續平等對待,決不搞兩套標準、兩種對待。二是對于加入協會組織的,切實發揮協會組織作用,從企業需求出發做好服務工作。以上希望得到您的理解。 【帖號:77】 即墨商人 謝謝即墨工商年檢人員 我是一名外地人,來即墨做生意。今年年檢期間,我因為貸款證即將到期,急需營業執照對貸款證進行審核。我把情況告訴即墨工商局年檢人員后,半個小時就為我辦理了企業年檢。即墨工商局高效率的辦事方法為我提供了很大方便,在這里表示感謝。 答復: 謝謝!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工作。 【帖號:82】 wsw3088 有限合伙企業的咨詢 想成立一個有限合伙企業專門做非上市企業的股權投資,請問普通合伙人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嗎,如果普通合伙人是外商獨資企業,請問合伙企業的成立是按照內資合伙企業辦理還是按照外資合伙企業辦理。 答復: 新修改的《合伙企業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對其他市場主體沒有限制,所以一般意義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成為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如果是外商獨資企業擔任普通合伙人,合伙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新出臺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伙企業管理辦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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