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成了“分贓會”
員工大肆斂財,領導則“坐地分贓”。據辦案人員透露,在耒陽市“礦征辦”各下屬站點流行著一個“潛規則”,即每次非法所得都會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百分之七十由站內員工私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送給“礦征辦”領導。在收受下屬站點的“進貢”之后,“礦征辦”領導對下屬站點的貪腐行為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與此同時,耒陽市“礦征辦”領導采取“集體決策”方式,為班子成員和部分中層干部撈取巨額獎金。據檢察機關證實,自2005年至2009年,耒陽市“礦征辦”在主任羅煦龍主持下,班子成員集體參與討論決策,采取虛報超收數額套取“超產獎”、偽造部分站點發放“獎金”名冊、截流部分站點“獎金”等方式,套取資金為班子成員和部分中層干部發放“獎金”,先后貪污公款57萬多元。
“在耒陽市‘礦征辦’,所謂的班子成員,不如說是‘分贓會’成員更確切。”趙奇說,“從調查的情況看,耒陽市‘礦征辦’領導班子每次私分公款都是采取集體決策的形式,從主任、副主任到部分中層干部,按照職級不同,領取‘獎金’額度也不同。”
另據查明,自2004年5月至2009年10月期間,羅煦龍還利用為下屬轉正、提拔、調動之機,伙同妻子匡秀鳳收受賄賂共計45.8萬元。此外,羅煦龍還有180多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這幫蛀蟲上下勾結、沆瀣一氣,導致國家應征稅費收入大量流失。據了解,在羅煦龍等人被查處之后,耒陽市在煤炭產量沒有增加的情況下,礦產品稅費征收增長150萬噸位。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間,耒陽市煤炭稅費收入猛增1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