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內兩種運價并存 據了解,本次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政策調整從11月28日零時起實施,12月15日前分批完成運營車輛的計價器程序更新工作。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次運價調整,市區約有1萬余輛出租車計價器要進行調整,由于技術原因,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全部調整到位,需要一段過渡期。 在過渡期內,調整前后的兩種運價并存。即已完成計價器程序更新的車輛,按新的運 計日包車收費雙方協商決定 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租用方要求提供包車服務時,每日運行時間為8小時(不含出租車駕駛員用餐、休息時間),可按計日包車計收運費,起止時間從出租車開至約定載客地點起至完成任務時止。客運出租汽車包車服務收費由經營者與租用方協商確定,并簽訂書面協議,出具的收費發票金額應與協商的收費一致。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進一步完善價格聯動機制”的要求,新運價方案完善了現行客運出租車運價與燃油價格聯動辦法(以下簡稱油運價格聯動辦法)。 新的油運價格聯動辦法內容為:以93#汽油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省物價局公布的93#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價格,當油價上漲為每升7.07元(含7.07元)~8.07元(不含8.07元)區間時加收燃油附加費,具體標準為每客運車次1元。若油價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穩定1個月以上,則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