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記者獲悉,曾任通州區副區長、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的蘇文權,因在擔任兩個職務時陸續收受80余萬元賄賂,幫助別人謀取利益,一審被一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此案審理時,蘇文權為自己辯解說,他屬于“被動受賄”,一些人給的錢和物都是出于私交,開發商給的兩套房子,他的妻子支付了部分房款。而且大部分指控中,為他人謀取的都是合法利益,情節較輕。而北辰集團給予的12萬元裝修款,他稱自己并不知情,不知道是北辰集團提供的。 對于這一“被動受賄”的說法,法院審理后認為沒有法律依據,對此意見不予采納。法院一審認定蘇文權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80余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部分受賄事實具有索賄情節,應依法從重處罰。但是鑒于他到案后具有坦白情節,且退還全部贓款,可對其從輕處罰。據此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蘇文權主要受賄事實一覽表 時間 事情經過 受賄情況 行賄方 1998年至2003年間 蘇文權在擔任通州區副區長時,幫助開發商從區糧食局周轉出500萬元做周轉資金和擴張大片經營用地。 收受贈送的兩套共價值44.76萬元的房子。 神工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劉某 2003年 在調任北京市地稅局黨組副書記和副局長后,蘇文權在市地稅局向北辰集團購買辦公樓的過程中,暗示對方有關負責人自己“剛從單位分了一套房子,正準備裝修”。 12萬元裝修費。 北辰集團 2005年 大鐘寺藍景麗家要調整強力家具的展位,強力家具董事長張某為此找到蘇文權,請他幫忙說情。蘇文權找到海淀區地稅局的一個領導,和藍景麗家負責人一起吃飯,席間順利解決此事。此外,在1998年前后,時任通州副區長的蘇文權還曾幫助強力家具在通州追加租賃28畝經營用地。 10萬元感謝費。 強力家具董事長 2005年底至2008年2月間 蘇文權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幫助孟某升職。 收受2000美元、1萬元人民幣,以及10張總價值5萬元的燕莎購物中心購物卡。 孟某 2006年底至2008年2月間 幫助田某晉升職務。 收受翠微大廈購物卡3張共3萬元。 田某 2008年間 蘇文權還為姚某的親屬工作調動提供幫助。 收受2萬元的銀行儲蓄卡。(記者 王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