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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延聲近影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最近幾十年,我國城市的發展速度和規模舉世矚目,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對提升我國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城市化進程快速發展的同時,大量占用土地,無目的亂拆、亂建,使得一批并不符合城市規劃發展規律的“大廣場”、“大馬路”、“大建筑”等不實用建筑泛濫起來,使得我國城市化發展進程中出現一些不和諧的聲音。為此,全國政協委員李延聲提出要“加強城市規劃立法”。我國早在1990 年就頒布實施了《城市規劃法》,但是總的來看,目前的城市規劃立法仍然比較滯后。為此,李延聲認為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立法。具體他提出了以下幾條措施: 第一,城市規劃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要從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避免盲目攀比和照抄照搬其它城市。要建立高效、低碳、生態平衡的建筑環境,特別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首位。 第二,在城市規劃中應積極動員和吸收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通過征集提案、召開座談會和聽證會等形式,集思廣益,使城市的規劃更科學,更好地為促進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服務。 第三,以《城鄉規劃法》為依據,結合各地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城鄉規劃法實施條例。 第四,加強人大對城市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建議全國人大組織考察團,首先對183個擬建“國際大都市”的城市進行專題調研,提出整改意見,為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立法提供參考和借鑒。比如,建摩天大樓應經人大審議批準。 第五,在城市規劃中要吸收和借鑒國外一些城市成功的經驗和措施。如美英日法等國的城市規劃和立法就各有特色,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李延聲簡歷: 李延聲,原名李延生,1943年生,祖籍廣東。現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家畫院藝委會副主任、國家一級美術師、教學委員會導師、中國美協理事、中國美協中國畫藝委會委員、中華愛國工程聯合會顧問、享受國務院頒發特殊津貼的專家,多次擔任文化部美術高級職稱評委。 先后師從關山月、潘天壽、蔣兆和、李可染、黃胄等大師。先后畢業于廣州美院附中,中國美院中國畫系和中央美院中國畫系研究生班。曾在山西工作,1981年起任中國國家畫院專業畫家至今。1987-1995年,協助黃胄創建炎黃藝術館,任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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