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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中央智力島 企業加速器 青島新聞網9月15日訊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近日,市委、市政府確定,在青島高新區膠州灣北部園區設立“人才特區”,并出臺了支持“人才特區”建設的實施《辦法》,給予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高層次人才帶技術、項目、資金、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到“人才特區”創辦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這標志著青島“人才特區”建設正式全面啟動。 圍繞高端產業建設“人才特區” 為大力發展藍色經濟、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一流創新型科技園區,“人才特區”堅持高端產業聚集與高端人才聚集相結合,圍繞電子信息業、高端裝備制造業、節能環保業、生物與醫藥業、現代服務業完善人才政策體系,搭建創新創業平臺,大力引進和培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 《辦法》規定,經高資質的專業評審委員會評估,三類高層次人才可認定為“特區創業人才”,享受“人才特區”相關政策。包括:在國際上某一學科或者技術領域內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曾擔任過海內外著名跨國企業或者知名科研機構高級職務的工程技術專家和經營管理專家、具有相當資歷和知名度的高層次領軍型人才(含外籍專家)來“人才特區”創新創業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并且其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際(內)先進水平,市場開發前景廣闊的國家級杰出人才,來“人才特區”進行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的;帶技術、項目、資金和引進的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省部級專家學者、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博士或者境外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領軍型人才,來“人才特區”創辦、合辦高新技術領域企業(項目)或者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配套服務的。 同時,“特區創業項目”的基本要求為符合入駐“人才特區”的基本條件;創業出資(包括社會化風險投資資金)不低于政府的創業扶持資金,并且政府給予的創業扶持資金和風險投資資金需全部用于企業科研、經營等相關活動;由“特區創業人才”擔任“特區創業項目”主要負責人,并且每年在青工作時間不少于六個月。“特區創業項目”經評審分為特一類、一類、二類、三類。特一類創業項目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領青島產業發展、有效帶動區域性產業結構調整或者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一類創業項目為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際領先水平,能夠填補國內相關領域空白,市場發展前景廣闊,開發潛力較大,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成效顯著;二類創業項目為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際先進水平,能夠填補國內相關領域空白,市場開發前景廣闊,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成效顯著;三類創業項目為科研或者技術成果屬國內領先水平,能夠引進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領軍型人才,成果轉化或者產業化生產成效顯著或者能夠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重點配套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