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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領條件 ????除具備一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辦理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后1年內,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或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并與招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2)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 ????二、補貼標準 ????招用人員符合條件的,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所需資金從市促進 ????三、申請辦法 ????崗位開發補貼每半年撥付一次,申報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底前和11月底前。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市)就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創業帶動就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表》和《企業招用人員花名冊》,并提報企業招用人員的材料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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