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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民將狀告康菲的材料遞交到青島海事法院 來自山東牟平的5位漁民前天與律師賈方義在北京召開了發布會,宣布代表30戶漁民對康菲和中海油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因蓬萊溢油造成的2000萬元損失。昨天,記者聯系賈方義律師的助理郭律師了解到,他們昨天已經將30戶漁民的起訴書等訴訟材料以快遞的形式發至位于嶗山區的青島海事法院。“30個人的材料,得有8斤重。”郭律師表示,預計在下周一青島海事法院 背負委托到京訴冤 根據北京當地媒體報道,來自煙臺市牟平區的漁民賀業才同該區其他4人一起,背負著已經簽訂訴訟委托書的30名漁民的期望出現在記者見面會上。賀業才在發布上表示,他養了12年扇貝,在當地算得上養殖專家,在這次溢油事故之前,從來沒有遇到油污使扇貝苗死亡的事。 “今年5月20日我花16.4萬元買了2000多萬例扇貝苗,結果碰上蓬萊溢油事故,扇貝苗大部分死亡,僅剩的那六分之一也長得慢、長得小。”賀業才說,本來10月中旬就可以收扇貝,結果到現在還沒有收成,按照同樣的放養量,他在去年收入120萬元,今年大體能收10萬元。根據賀業才的說法,來到北京的5個人雖然損失慘重,但在當地還算比較好的,有的漁民“今年才開始養扇貝,貸款二三十萬元買了扇貝苗,顆粒無收。” 訴狀中含大量證據 牟平漁民此次委托的律師系此前以個人名義發起公益訴訟的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昨天下午,記者聯系到賈方義律師的助理郭律師,她表示本次訴訟的被告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這也是蓬萊溢油事故發生后,首起由律師代理的漁民民事訴訟案。此前,河北樂亭漁民的民事訴訟因舉證不足被天津海事法院駁回。 據介紹,本次發往青島的訴訟材料中,包含了大量事實證據以及律師在當地取證的油污到岸的照片和海上養殖區、陸上加工區調取的扇貝大量死亡、部分生長停滯、部分生長緩慢的取證照片。 律師認為有可能立案 “我們今天已經將30名原告的訴狀等材料通過快遞發給青島海事法院。”郭律師表示,30人的材料累積在一起,大約有8斤重,由于從北京發快遞當天到不了青島,所以他們預計青島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要到下周一才能看到這些材料。“之前我們打公益訴訟,被法院以‘新型案件’為由沒有立案,這次就是正常的民事索賠案件,所以我們想不出法院有什么理由拒絕立案。”郭律師表示,他們認為在青島海事法院立案的可能性應該在50%以上。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青島海事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員薛先生,他表示自己在網上也看到這一消息,但是目前快遞還沒有送達,能否立案還需要立案庭法官在看到材料后才能決定。 中海油也成被告 據律師賈方義介紹,今年6月4日,渤海灣蓬萊19-3油田發生溢油;7月5日國家海洋局公布蓬萊19-3附近海域劣四類海水水質840平方公里、海水油濃度超過背景值40倍,最高濃度達到歷史背景值的86.4倍;9月15日,康菲公布的溢油總量為3320桶;11月11日,國家海洋局公布污染海洋面積達6200平方公里。賈方義說,溢油事故造成渤海海水質量急劇下降、大量微生物及浮游生物死亡,導致包括本案30名原告在內的渤海灣養殖戶的扇貝等大量海產品死亡、部分生長停滯、部分生長緩慢。“要求賠償2000萬元我們是經過嚴格計算的,主要包括養殖戶購買扇貝苗、人工、油費等各項支出等直接經濟損失以及假如沒有受災正常出售的可期收益。” 賈方義表示:“之所以將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我們認為中海油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中海油占該油田總投資的51%,享受經濟收益。此外,根據《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侵權責任法》、《環境保護法》中的相關條款,中海油都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記者 段海鷹) 讓漁民舉證很困難 代理此案的賈方義律師一直是渤海溢油事故索賠的推動者,早些時候他發起了中國首個公益訴訟,將康菲中國和中海油訴至青島、天津、海南3個地方的海事法院。對于這次訴訟,他表示“訴訟符合起訴條件,法院應該給予立案”。賈方義的助理郭律師表示,在我國大部分案件中是 “誰主張誰舉證”,但這次的案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應該是舉證責任倒置。“對于這樣的環保案件,漁民根本沒有取證的能力,而我國法律中也有此類案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郭律師介紹。 據記者了解,北京其他一些律師事務所也接到大量訴訟委托,多是河北、天津、山東等地漁民委托,但這些律師事務所一直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并沒有發起訴訟,原因是“對立案把握不大,單純做個樣子沒意思。” [新聞鏈接] C平臺還在冒油 今年6月,中海油與康菲的該合作油田連續發生兩起溢油事故,其中康菲擔任作業者。11月11日,海洋局公布了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論,稱系康菲中國在生產作業中違反總體開發方案造成,將其定性為 “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責任事故”。記者從國家海洋局15日發布的監測情況中看到,該油田C平臺仍有油花溢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