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車停在了超市地下停車場,沒想到四個輪胎都被換成舊的了。”昨天中午,記者接到市民呂先生的投訴電話,稱自己停在樂購超市地下停車場的標致汽車一夜之間被換成了舊輪胎,而超市保安卻對此一無所知,超市也以免費停車為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據保安人員介紹,輪胎被偷、更換的案件,已經在該停車場發生兩三起。
????停車場內輪胎被“調包”
????“我家住在樂購附近,經常來這里買
????原來的輪胎被偷走,還被換上了四個舊輪胎,這讓呂先生生氣的同時也感覺匪夷所思,因為四個輪胎全被換掉再裝上一套,就算專業人員也得需要不短的時間,而這個過程中保安和監控都沒注意,實在太不負責任了。“現在看不到監控錄像,我和超市協調一下把監控調出來做調查。”現場取證的民警說。
????“免費車位”超市不想擔責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解到,樂購超市的地下停車場實際上屬于“樂都匯”。負責保安工作的趙經理告訴記者,樂購實際上是租用樂都匯的樓層做經營,地下停車場的安保工作由第三方公司承擔,但每天上班的保安只有6個人,根本顧不過來那么大范圍。“我們會配合公安的調查,提供監控錄像。”趙經理表示,此類貍貓換太子的事情以前也發生過兩三起,不知是不是同一伙人干的。
????面對呂先生的索賠咨詢,趙經理很干脆地拒絕了,他認為停車場是免費的,沒有任何單據和憑證。“再說你把車開出去了,再開進來,新舊的事沒法說。”記者在陪同呂先生咨詢時了解到,趙經理認為既然免費停車,樂都匯和樂購就沒有看車的義務,這是免費的“停車場”和收費的“看車場”之間的區別,所以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律師:賠償不“免費”
????超市提供免費停車位,車輛出現損傷、盜竊就能免責嗎?帶著這個問題,記者采訪了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周常功律師,他認為免費停車也構成保管合同關系,只不過這個所謂的免費是拐著彎的。“首先是免費問題的解讀,超市用免費車位吸引顧客,顧客消費后實際上也反映出了車位的價值,所以構成了保管關系。”周常功認為,免費車位的運營成本實際上是長期分擔到了每個消費者名下,所以超市有義務保障車輛及車內財物的安全。
????此外,周律師還認為,四個輪胎被換走需要很長一段時間,這個過程中保安和監控均未發現異常,實在不應該,說明安保人員并未盡到保護義務。“過錯實在太明顯,換輪胎和砸玻璃取東西的時間對比很明顯。”周常功說,車主呂先生在停車時持有盲目相信超市安保的態度,但在失竊案件中沒有過錯,所以停車場主管方應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記者 陳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