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下午,一輛白色雷克薩斯轎車在濱海中路煙臺高新區天越灣處由東向西行駛時,突然駛向逆行車道,與一自行車隊相撞,造成4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3人受傷。當地交警部門已初步認定,李培林駕駛機動車操作不當制動時誤踩油門,致車輛超速駛入對向非機動車道,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將于近日下達。
【事故還原】
超速闖入逆行車道致車友五死三
6月22日14時10分許,69歲的李培林駕駛一輛白色雷克薩斯轎車,載著家人從牟平養馬島返回芝罘區,當行駛至濱海中路天越灣附近時,車輛突然越過中心雙實線向西南方向駛入逆行車道,與一自行車隊發生碰撞,接連撞倒8人后,又越過雙實線向西北方向斜沖到濱海中路北側路沿石上,撞上路邊的路燈桿,將路燈桿撞斷后,白色轎車再次向西南方向越過雙實線斜沖入濱海中路南側綠化帶內。事故造成4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3人受傷。犯罪嫌疑人李培林于6月22日晚23時30分被刑事拘留。
22日14時12分,煙臺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立即指令交警支隊第四大隊出警。民警到達現場后,對事故路段進行臨時交通管制,協助急救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對現場進行全面勘查。同時,第一時間控制肇事司機李培林。事故發生后,交警支隊抽調業務骨干成立了“6.22”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