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李敬福住在集體宿舍里,條件很簡陋。
業內揭秘
漁民獲利少,背后有大贏家
在膠州市寺門首路農貿市場,出售的新鮮小鲅魚大約只有15厘米長;開發區的一些飯店甚至自稱有偷捕的海魚……這些新鮮海鮮價格都不低,比如立蝦每斤約18元,蝦虎每斤10余元,飯店里鮮魚價格都在40元以上。
海鮮價格高漲,錢真的大量進入了偷捕者的腰包嗎?“正
7月27日凌晨被執法人員抓獲的捕魚船船主也證實,“一趟下來掙不了幾個錢。”船主介紹,他每次出海要雇5個船員,每個船員一天工錢 300元,一天來來回回地跑最多能打1000斤雜魚。好的黃魚、黑頭能賣到五六元錢一斤,差的僅能賣一兩元錢。1000斤魚按照4元錢的平均價格來算,也就4000元,除了工人工資,還有柴油費、船只損耗費以及生活費用等。
“這些魚確實是太小了,有些可能是剛放的魚苗,現在就被人打上來吃掉,真讓人心疼。”在膠南濱海大道一處碼頭采訪時,村民高先生說,如果這種亂捕魚的行為長期無節制地持續下去,魚蝦就斷了后,最后人們可能就沒魚沒蝦可吃了。
人物特寫
執法不輕松,半夜“船上飛”
作為膠南市漁政監督管理站站長,李芳還擔負著執法大隊大隊長的職務,從6月1 日開始的三個月禁漁期,是她擔子最重的時候。“一方面要打擊非法捕魚,還要對其他的漁民進行宣傳教育,這三個月壓力確實很大。”李芳說,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隨時都有可能有舉報電話打來。
站里只有兩名女士,一名負責內勤很少外出執法,李芳則像其他男執法人員一樣,40歲出頭的她每天起早貪黑,沒睡過一個囫圇覺。采訪時,一位執法人員介紹,因為出海捕魚的船只大多選擇在晚上,執法工作也多數在晚上進行,“李站長跟小伙子一樣,從這只船上跳到另一只船上,這可不是件容易事,一不小心就可能掉進海里。”
7月26日晚,記者來到膠南市瑯琊鎮緊靠海邊的一個大院里,這是執法人員在禁漁期里暫住的地方,宿舍里擺放著幾張上下床,只在門口放置了一個電風扇,記者走進宿舍,很快就汗流浹背。
“條件確實是差些,可為了方便執法,十幾個男執法人員只得暫時住在這里。這里靠近碼頭近,一旦有情況,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碼頭岸上巡邏的執法員李敬福介紹。7月26日晚輪到李敬福值班,他簡單拌了兩根黃瓜,就拿起一個饅頭蹲在地上吃起來,“咱們在這里不可能大魚大肉的,湊合著填飽肚子就好了。”李敬福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