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朋友介紹,劉某從家鄉平度趕到河北,干了一筆自認為很掙錢的買賣——傳銷。不到兩年時間“勤奮”的他就成為非法傳銷組織“旭日化妝品”上層“股東”之一,經他發展的成員超過500人,收取的會費達300多萬。近日,劉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在即墨法院被宣判。
龐大:團伙超過500人
劉某今年30歲,是平度的一名普通工人。 2004年秋天,他從即墨來到河北遷安,加入了“旭日化妝品”傳銷組織,
貪婪:收取會費364萬
2006年,劉某晉升為該組織代理商級別,他回到了家鄉平度,仍繼續操作該傳銷組織。為了收取會費,劉某分別到農業銀行幾個分理處開設了四個賬戶,只要有新人加入,便讓他們將錢轉到賬戶上,不久賬戶收取的會費金額達到364萬余元,除留下部分以外,劉某又將錢交給了他的上層。而其“得力干將”付某發展的另外一名會員,將“旭日化妝品”的傳銷活動發展到山東省樂陵市,共有70余名會員在樂陵從事非法傳銷活動。該組織的另外一些會員則在河北省灤南縣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在其高層成員的運作下,“旭日化妝品”已經發展成為包括河北、山東、天津、陜西、寧夏等多個地區在內的大規模非法傳銷組織。
自首:主動退賠贓款
經調查發現,旭日化妝品組織是典型的傳銷組織,采用的是很多非法傳銷活動利用的“五級三階制”,從上到下分別為代理商、代理員、培訓員、推廣員、會員。據辦案人員稱,該組織以推銷旭日化妝品為名,每位會員需以3000元的價格認購一套化妝品,但在成為代理員前,是沒有權限獲得更多商品的。這是一種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的傳銷活動。
近幾年,旭日化妝品傳銷組織的不少頭目紛紛落網,劉某自知也難以逃脫,2011年6月12日,劉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退賠贓款30萬元。法院審理認為,劉某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其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并且他在傳銷組織中起組織、領導、策劃、指揮等重要職責和作用。但劉某案發后投案自首,積極退還了贓款并繳納罰金,可從輕處罰。最終劉某因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
新聞延伸
“旭日化妝品”傳銷是打擊重點
“旭日SUUR化妝品銷售是不是傳銷? ”商務部網站公共留言版上,編號為[422813]的網友留言中所提到的名叫“旭日SUUR”化妝品的組織,正是去年山東打擊傳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通報的我省十大典型傳銷案例之一。
去年全省打擊傳銷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共披露了“旭日化妝品”在內的十大打擊傳銷典型案例,其中近一半是利用互聯網組織領導傳銷案,從而使得形式更加隱蔽。 “艾露詩黛”化妝品傳銷案、“MDG”國際集團、“中華生活網”、香港世華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傳銷案等都是近年來我省破獲的非法傳銷重大典型案例。(馬曉婷?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