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學校要劃片免試就近入學,禁止學校舉辦重點班,擇校生要先經過公證,有條件學校采用電腦搖號招收擇校學生,禁止收取任何名目的擇校費……在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相繼出臺治理擇校亂收費的文件后,8月9日,青島市教育局聯合有關部門結合青島實際,出臺了青島版的八條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治理措施。
嚴格落實免試劃片入學
這份受到社會普遍關注的文件由市教育局、發改委、審計
按照規定,各區(市)要根據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規劃布局現狀和變化狀況,科學合理劃分并及時調整公辦學校招生范圍,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學校招生服務范圍和調整情況要定期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
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城鄉接合部,合理做好學校布點和擴容,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全部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實現全覆蓋。到2015年,全市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全部達到規定的班額標準,60%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班額達到40人。
根據計劃,青島將以推進城鄉間、區(市)間均衡為重點,以標準化、現代化學校建設為抓手,2012年全面完成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全面建立健全各區(市)中小學優秀校長、教師定期交流制度,吸引優秀校長和教師到城市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任教,基本實現區(市)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到2015年,85%的普通中小學達到現代化學校的標準,基本實現全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確有空余學位可搖號招生
青島將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免試入學制度,不得在適齡兒童少年進入小學和初中時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和測查。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在確定的招生服務范圍內進行招生。禁止學校舉辦重點班,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舉辦實驗班。
市教育局會完善將普通高中招生指標(不包括擇校學生)的60%平均分配到服務區內各初中學校的制度。同時,各學校還要嚴格控制并逐步減少跨區域招生數額,對于學校在服務區域內招生任務完成后確有空余學位的,可用于招收服務區域外的學生。
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和規范學校招收服務區域以外學生的辦法,嚴格招生程序,向社會公布具有空余學位學校的名單和空余學位的數量,接受有擇校需求的學生報名。
如果學校報名人數多于空余學位時,要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通過隨機的方式確定擇校學生,做到公開透明。鼓勵有條件的學校采用電腦搖號等方式招收擇校學生。禁止學校擅自招收服務范圍以外的學生,禁止學校超規模、超班額招生。
嚴禁借補課辦班亂收費
各區(市)要按照規定進一步清理規范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并向社會公示。還要鞏固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清理規范的工作成果,嚴禁公辦學校以與民辦學校聯合辦學、舉辦民辦校中校等方式實行違規招生和收費。凡未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學校一律執行當地同類公辦學校招生和收費政策。
嚴格禁止以補課辦班名義收費,嚴格禁止以考試、參賽和招生名義進行收費。學校招生各個工作環節,不得收取學生任何費用,堅決取消與入學掛鉤的各種形式的捐資助學行為。
從2012年秋季開始,青島將進一步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生教科書費和城鄉義務教育學生作業本費,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義務教育零收費。目前青島義務教育階段已經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實現了全覆蓋的免費義務教育。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市規定的免雜費、教科書費、作業本費、住宿費等各項減免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