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性醫療機構可自主定價
我市要求市衛生局及12區市衛生局要向社會公開醫療機構的準入標準和審批程序。簡化審批環節,嚴格執行審批時限。對于符合準入標準的社會辦醫療機構,要按照規定予以審批,不得人為設置障礙,拖延審批時間。
在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優先考慮社辦資本;要合理確定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執業范圍,確保與其具備的服務能力相適應。與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加強溝
民營醫院年服務770萬人次
截至2011年底,青島市共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2435家(不含村衛生室,下同),包括各類醫院170家、各類基層醫療機構2265家,其中:民營醫院97家、民營基層醫療機構1755家,民營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數量分別占同類機構的57.1%和77.5%。全市民營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共計11300人,占全市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的18.7%,其中:民營醫院4579人、民營基層醫療機構6721人,分別占同類機構從業人員的12.3%和29.4%。全市民營醫療機構床位共有5225張,占全市醫療總床位的13.1%,其中:民營醫院床位4438張、民營基層醫療機構床位787張,分別占同類機構床位的15.4%和10.1%(民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床位有758張,占同類機構床位的72.1%)。
2011年,全市民營醫療機構總服務人次770萬人次,占全市醫療機構總服務人次的26.8%(為不含村衛生室服務量比例,如含村衛生室則占19.3%)。其中:民營醫院服務人次133.5萬人次,民營基層醫療機構636.5萬人次,分別占同類機構服務量的8.3%和54.7%(為不含村衛生室服務量比例,如含村衛生室則占27.9%)。全市民營醫療機構總出院人次數為63470人次,占全市總出院人次的6.4%,其中:民營醫院出院61028人次、民營基層醫療機構出院2442人次,分別占同類機構出院人次的8.7%和1.2%(全市基層醫療機構住院服務主要由鎮衛生院提供,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出院人次為4266,其中民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出院人次占57.8%)。
醫療機構規劃為民資預留空間
記者從《青島市衛生局加快發展民營醫療機構的實施辦法》中了解到,我市始終把發展民營醫療機構擺在重要位置,積極支持、營造發展民營醫療機構的良好政策環境。
目前,我市在制定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時,為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留有足夠的空間,并根據區域內醫療服務需求和衛生資源現狀,正確引導民間資本的投資方向。重點鼓勵投資舉辦口腔、五官、醫療美容、老年護理、醫學康復、臨終關懷、中小型中醫、專科醫院等社會需求旺盛和專科特色明顯的醫療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通過競標、多形式多渠道舉辦非營利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投資者到區域衛生規劃明確應設置醫療機構的城市新區、城郊結合部等醫療資源相對缺乏的地區及尚未建立社區衛生服務點的地區設置醫療機構。支持和鼓勵民營醫療機構以聯合、兼并、參股、收購等多種形式,參與政府辦醫療機構或企業醫療機構改制、改組和改造,其中“聯合”、“參股”等形式可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運行模式;鼓勵發展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出資、多元化投資的醫療機構。
簡化審批流程,公開辦事程序,提供辦事指南,指導其選擇合適的醫療用房,聘用合格的醫務人員。在執業人員注冊、職稱評定、參加學術組織和活動等方面,給予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維護民營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加強醫療服務市場依法監管,及時查處違法違規案件,規范執業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