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次出擊終于抓獲首犯糯康
據依萊交代,在“10·5”案件發生后,糯康已經離開了自己的大本營。他長期在老撾、緬甸、泰國邊境地區活動,為了在當地生存發展,獲得當地居民的支持,經常拿錢賄賂當地的基層軍人、警察和村干部,甚至給當地修橋鋪路,很快就贏得了當地人的信任,一旦聯合抓捕糯康,都會有人給他通風報信,抓捕工作難度很大。
2011年12月6日,專案組接到確鑿線報,糯康藏身在老撾波喬省一個山村,該村有他的一個小老婆。專案組緊急協調老撾的軍警,包圍村莊,準備搜查,但是遭到了當地人的阻撓。天黑以后,糯康在村民的保護下,悄悄地跑到河邊,劃船到緬甸一側,逃跑了。
駐緬甸的工作組繼續加大與緬方合作力度,專案組抓獲了一個與糯康聯系密切的人。通過審訊,他交代稱,糯康的新營地地形十分復雜,營地位于崇山峻嶺,離湄公河很近,而且有十幾名全副武裝的手下。專案組協調緬甸的軍警開展合作,準備突襲營地。營地在深山老林里,戒備很嚴,到晚上,糯康就在營地周圍都埋上地雷,第一次突襲碰到暗哨,驚動糯康,抓捕再次失敗。
就在這時,專案組發現二號人物桑康離開了大本營。2012年4月2日,桑康落網。
此后,專案組一次次突襲糯康營地,使他們在緬甸一側很難立足。4月25日,專案組獲知糯康將由緬甸潛入老撾波喬省孟莫縣活動,立即通報老撾軍警在湄公河沿岸加強戒備盤查。當晚,專案組與老撾警方聯手,在老撾波喬省成功抓獲糯康。
此后,劉躍進持孟建柱國務委員親筆信趕赴老撾,通過兩國警務合作渠道就移交糯康開展交涉,經過緊張而富有成效的磋商,老撾政府同意由老撾警方向我國警方移交糯康。此舉創新了通過國際警務合作渠道快捷移交犯罪嫌疑人的新模式。5月10日,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國。
據糯康交代,負責案件具體實施的是四號人物翁蔑。專案組繼續組織抓捕,走投無路的翁蔑和手下五六十人向緬甸政府投降。8月28日,經過艱苦談判和具體交涉,根據中緬協商結果,翁蔑被移交給中國,以協助中方調查。
至此,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案件、案情全部查清。
專案組經過全面、客觀、細致、認真的調查,收集掌握了大量證人證言、書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與辯解、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照片、鑒定結論、證明資料等證據。據專案組證據組的馬駿介紹,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移送案件證據卷宗37卷6000余頁,97萬多字。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組成了合議庭負責審理此案,向6名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附帶民事訴訟狀及譯本,并根據各被告人的權利和意愿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