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的相關要求,強調的是剛軋過停車線,如果車輛在軋過停車線后已駛至路口中間地帶,駕駛人就不要停車了。一旦停車將嚴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另外,其闖紅燈的違法行為已被抓拍。”該負責人說。
據了解,電子眼抓拍并不是單張取證,而是三張一組,三張照片是動態的,一旦車輛闖紅燈,三張照片將依次為車輛駛過停車線前、駛過停車線后和駛入路口。為此,如果在紅燈亮起時車輛剛剛駛過停車線
目前,我市市區有信號燈近600處,這些信號燈大都具備計時功能,能讓駕駛人明確等待通行時間,并提前采取停車或前行的措施,但也有一些信號燈沒有讀秒功能,而且是單純的“紅、綠”轉換,這種情況下,容易導致駕駛員判斷不準,引發誤闖紅燈行為。
“目前,四方區和李滄區部分信號燈還是老設備控制,不具備黃閃和計時功能,我們將在年底前逐一改進,讓市區信號燈都具備紅、黃、綠三種顏色的轉換和計時功能。”市交警部門負責人表示,闖紅燈一般都是在距路口50米左右發生,在有計時信號燈的路口,駕駛員應當判斷當前綠燈剩余時間內能否順利通過。在沒有計時信號燈的路口,顯示綠燈時,駕駛員就應提前減速行駛,把車速控制在短距離正常剎車即可停止的范圍內。在臨近路口時,如果信號燈開始黃燈閃爍,就應停車等待,切勿搶行。此外,如果遇到前方路口已出現擁堵,無論是否為綠燈,車輛都應停在停止線外,等待路口通暢后且信號燈為綠燈時再行駛。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闖紅燈、搶黃燈等行為,極易引發車輛在路口高速相撞事故。避免闖紅燈的最根本做法,就是在通過路口時,無論是否有信號燈、信號燈是何種指令,駕駛員都應觀察細致,降低車速,禮讓行人,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通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