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察一記者殉職,被告人翻供
民警將嫌疑人帶回警局途中,警車墜入滔滔江水,兩名民警和一名記者殉職(詳見本報3月3日A08版,3月5日A10版)。今年3月,這起警車墜河案犯罪嫌疑人李雙華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今天,此案在郴州中院開庭,李雙華當庭翻供,辯稱是警車跑偏才去搶方向盤。
警車墜河,民警記者殉職
今年3月,獲
3月1日上午,41歲的村民李雙華因幾個月前跟鄰居的沖突來郴州資興市公安局東江水上派出所接受調查,民警隨后要將他帶到資興市公安局進行法律裁決。
警車上除了李雙華和3名民警,還有一名資興電視臺的隨警記者坐在副駕駛上。李雙華一直都很配合,主動跟民警聊天。因為他是違法嫌疑人,而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以沒帶手銬。
在快到東江鎮泉水村時,李雙華突然撲向前,握住方向盤拼命往右邊扳。警車從右側路邊的石墩間栽了下去,翻了幾次后,墜入水中,幾秒鐘時間,車廂已被水灌滿。附近的村民聞訊趕來,遺憾的是,除了李雙華和民警朱晶,其他3人都沒能醒來。
3月下旬,李雙華被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檢察院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被告人翻供:警車跑偏才去搶
今天上午,此案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郴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訴,遇難者幾十名家屬趕到現場旁聽,情緒激動。被告人李雙華當庭翻供:當時車子沒開穩,已駛出路邊,搶方向盤是為了救大家。
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2011年12月17日,李雙華因門前的樹被砍掉,跟鄰居起了沖突,把對方打傷。今年2月26日,派出所民警組織調解,但沒有調解成功。3月1日,派出所民警通知李雙華來接受調查,因辦案需要,民警決定把他帶到資興市公安局接受調查。當天下午一點半,派出所安排女民警楊苗青開著捷達警車與另兩位民警帶李雙華去市局,車上還順路帶著記者李小華。當車行駛到泉水村路段時,李雙華伸出雙手去搶楊苗青手中的方向盤,想迫使她停車,在搶奪中,警車駛出路面,墜入小東江河……
檢察院認為,李雙華采取搶奪正在行駛的警車方向盤的方式欲逼停警車,致使警車墜入河中,造成車上人員三死兩傷,及車輛嚴重損毀的嚴重后果,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李雙華多次辯稱,他是發現警車已開出路面后才去搶方向盤,想救車上的人。
下午6點多,庭審結束,鑒于案情重大,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