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方式 收取伙食費要按天計按月收
幼兒園應當按月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月收取,幼兒在園天數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因幼兒自行退(轉)園,或因公共衛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幼兒園暫時停園(班)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月計退,其中當月入園時間累計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幼兒園退還半月費用;超過一半的,當月費用不予退還。
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提供伙食的,可據實收取伙食費(含營養點費),伙食費按天計算按月收取,每月應根據幼兒實際在園就餐天數結算,多退少補,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幼兒園收費要實行收費公示制度,收費前應填寫《青島市幼兒園收費公示表》,報經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后,在幼兒園醒目位置公示幼兒園辦園性質、辦園評定等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投訴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定價機制 公辦園要考慮群眾承受能力
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實行政府、社會、家庭合理分擔機制,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主要包括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及福利、社會保障支出、公務費、業務費、修繕費等正常辦園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經營性費用支出等非正常辦園費用支出。
制定或調整市屬及以上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政府投入、生均保育教育成本、辦園質量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提出意見,經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由三部門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其他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所在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擬定調價意見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由三部門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制定或調整公辦幼兒園住宿費標準,由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的價格、財政部門審批。
公辦幼兒園要調整價格,應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有關材料(材料要求見表一),經市政府審核批準后執行;民辦幼兒園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原則上應于秋季開學前兩個月將有關材料 (材料要求見表二)分別報送教育、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未按時報備的,當年不予受理。新開辦的幼兒園辦理保教費、住宿費備案手續時,應于招生前兩個月提交相關材料。
遭遇亂收費 快打12358舉報
價格主管部門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幼兒園收費進行成本監審,納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的公辦幼兒園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管理,其他公辦幼兒園收費實行 《服務價格登記證》管理。《收費許可證》、《服務價格登記證》的辦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幼兒園要按照有關會計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公辦幼兒園要建立財務預決算制度,實行財務公開;民辦幼兒園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各級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行政職責,加強對幼兒園收費、辦園行為和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對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辦法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市民若遭遇幼兒園亂收費,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舉報。
想要“曬”費用記者幫你辦
你家孩子上幼兒園每月要交多少費用,這些費用是否合理?想將自己孩子上幼兒園交費項目說一說,可以發送電子郵件到photosimon@163.com或發送短信至13061203067早報短信平臺,記者幫你“曬一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