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質疑圖書館賠書規則苛刻
“看熱鬧的人多,真正幫忙找書的人很少。”小李告訴記者,自己所丟的《續金瓶梅》上、下冊兩本書目前的二手書價格在30元左右,市面上已經很難找到時代文藝出版社2003年版單本書,小李特意從網絡中查找了全套小說的價格,“網絡中賣的全套書價格在800元左右。”盡管幾天來尋書啟事照片已然登上了某社交網站分享首頁,小李也成了網絡紅人,但至今仍沒有尋書的任何有價值線索。
記者看到,19470點擊量的照片下大多是網友“傷不起”、“祝你好運”之類的感慨,僅有一位網友建議“聯系出版社吧,問編輯試試”。與此同時,不少網友質疑學校圖書館“丟一本罰賠全套”的規定不妥。
考慮到已經給圖書館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小李目前已經將張貼在教學樓和食堂墻壁上的15張尋書啟事全部撕掉。“我寫尋書啟事的初衷只是想找回丟失的圖書。”說起張貼尋書啟事帶來的連鎖反應,小李有些無奈。
圖書館:賠償方式多樣 建議丟書學生與圖書館商討
記者從青島大學圖書館官方網站中了解到,“書刊遺失以賠償原書為原則”。“如果叢書中的書籍丟失,最好能賠一本一模一樣的書。”青島大學圖書館流通部工作人員表示,圖書館要求借閱者所賠書籍必須是新書,且出版社等信息必須與原書一致。
“賠款金額由固定的賠書系統給出,很有可能是一套書目的價格。”針對小李在尋書啟事中提到的“丟一本書要向圖書館賠110部全套小說”,青島大學圖書館流通部工作人員表示,丟書后賠付整套小說價款的情況可能會出現,“規定是這樣的,所有的圖書館都是這樣。”工作人員特別提醒,具有連續性的期刊如果丟失,其賠償方式與系列叢書類似。
除賠償原版新書外,圖書館也接受現金賠付。“有一些時間較老的書已經買不到,我們就會建議學生直接賠付現金。”工作人員表示,圖書館對于丟失書籍有多種賠償方式,建議小李攜帶借書證到圖書館確定具體賠付辦法。
( 鄭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