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前發布了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即以本企業2012年平均工資為基數,基準線為平均工資增長14%,上線(預警線)為平均工資增長21%,下線為平均工資增長5.5%。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應在政府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后30日內,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編制本年度薪酬預算,并于2013年4月底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各企業應結合本單位管理水平、生產經營狀況、工會組織建設等因素,通過工資協商落實工資指導線。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實施方案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應事先征求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的意見,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示后執行。一旦生產經營狀況好轉,應安排職工工資合理增長。(記者 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