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訊 由青島市司法局、青島市律師協會與青島新聞網法治頻道聯合推出《優秀律師網上面對面》欄目,島城知名律師將陸續做客新聞網,對話廣大市民,宣傳法治理念,我們希望通過此欄目,搭建我市優秀律師與社會公眾溝通的平臺,讓法律更加貼近社會和公眾。本期,我們邀請了山東天華律師事務所劉玉龍律師,解答公眾有關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問題。
![]() 網談實錄 留言板 試用期內公司以薪資待遇高出當地此行業待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請問作為勞動人應該得到哪些經濟補償!謝謝! 劉玉龍 網友你好。該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可見,你可以得到1個月工資標準的賠償金。 1210456 我父親在一家水泥廠工作了十多年了 ,一直從事包裝水泥的,但是在別人承包下工作。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合同,更不說保險之內的了,因為父親他們都是農村的不懂什么《勞動法》。現在工廠面臨改作其它制造。 請問:我們可以請求什么賠償呢該如何去做呢? 劉玉龍 網友你好。首先要確定你父親和誰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勞動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定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部發[2005]12號) 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建筑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見,如果承包方屬于用人單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且你父親受其管理、領其工資,則你父親與該承包方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如果承包方不屬于用人單位,則視為你父親與水泥廠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水泥廠應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其次,你父親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確定的用人單位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補交各項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還應當承擔支付經濟補償金等責任。第三,工廠面臨改作其它制造,可以進行經濟性裁員。但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這要看你父親的年齡等情況具體分析是否屬于優先留用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第四,確定勞動關系、要求補簽合同、要求補交社會保險、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申請勞動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