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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一直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上世紀90年代,以國企改革脫困為標志,國有中小企業改革、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相繼啟動;從2003年起,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縱深推進,體制機制的重大變革,極大地激發了國有企業的活力。 “經過這些年的改革調整,眾多國有中小企業和國有大中型劣勢企業逐步退出,國有資本進一步向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國有經濟布局結構發生了根本變化,集中體現在中央企業層面。”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局副局長趙欣說。 這是一組最新數據: ——到2010年底,全部122家中央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4.3萬億元,凈資產9.5萬億元,凈利潤8489.8億元(其中,歸屬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5621.5億元),上交稅金1.4萬億元、超過全國稅收的六分之一; ——中央企業目前超過80%的資產集中在石油石化、電力、國防和通信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關鍵領域以及運輸、礦業、冶金和機械等支柱行業; ——中央企業承擔著全國幾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氣和乙烯生產,提供了全部的基礎電信服務和大部分增值服務,民航運輸總周轉量約占全國80%,生產的高附加值鋼材約占全國60%,發電量約占全國50%…… 國之大企,國之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