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微博也可能侵犯他人的權益。近日,本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正在與丈夫鬧矛盾的妻子,將自己的滿腹怨言發表在微博上,結果被老公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妻子停止侵權,在微博上向老公賠禮道歉。
????案情回放微博上發圖片妻子誹謗丈夫
????男子小楊和女青年小龐是夫妻關系,后因故產生矛盾,并鬧起了離婚。在離婚訴訟期間,小龐在自己的微博上發表言論,稱:“我是小楊的老婆,
????發現該情況后,小楊一怒之下將小龐告上法庭。他在庭審中表示,小龐在微博上虛構事實,公開發表侮辱、誹謗他的言論,該行為給他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嚴重困擾,致使其心情壓抑,精神抑郁,經常失眠,身體每況愈下。故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其名譽權的侵害,并賠禮道歉。
????庭審中,小楊提供了小龐在微博上發表內容的截圖,證明其主張的事實。而小龐辯稱,是小楊先有不當行為,她才在微博上發表了上述言論。所以不同意小楊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被告小龐通過微博這種公開的網絡平臺,面向不特定的多數人,指名道姓發表針對小楊的言論。尤其是在微博內容中將小楊的原工作單位設為“關注”,或用“#……#”符號予以突出,使該言論在特定的環境和人群中,對原告的名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而且小龐認可發表了上述言論。
????法院認為,夫妻之間應采取適當的方式妥善處理家庭矛盾,但小龐將這種家庭內部矛盾通過微博的方式,將對小楊的主觀個人情緒,無保留地以文字形式宣泄在網絡這種傳播媒介上,屬于明知會給小楊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影響而為之的行為,且在特定的環境下,對小楊的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
????律師建議微博侵權產生嚴重后果要擔刑事責任
????世林律師事務所律師武蓓蓓表示,在微博發表不當言論的性質,從法律上講與傳統傳播方式并無不同。但微博具有傳播更方便,更迅速,公開傳播,影響更大的特點。不僅“關注”的人可以看到,而且各地使用相同微博的陌生人也可以看到。如果在這上面發表侵害他人權益的內容,肯定會產生不良后果。市民一定要高度重視發布微博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最好不要在微博上泄露他人隱私和發布侮辱、誹謗他人的內容。如果侵權微博產生了嚴重后果,其發布者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微博內容侵犯了家庭成員的名譽權,當事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武蓓蓓律師表示,發現他人微博上有侵犯自己權益的內容時,當事人應該先截圖保存,然后盡可能多地找證人作證,并讓他們出具證人證言。如果內容非常惡劣,當事人也可以采取報警等措施,以固定證據。此外,當事人也可以找微博作者進行交涉,并保留交涉情況的錄音和通話記錄等證據。
????法律鏈接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涉案人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