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名委員建議“常回家看看”入法
“‘常回家看看’這樣的道德規范入法,是法治與德治相結合,有利于弘揚中國傳統孝道文化。”昨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時,多名委員、代表闡釋了上述觀點。
“常回家看看”入法引起熱議
針對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中的精神慰藉條款,“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
對此,委員陳斯喜表示,精神慰藉條款雖然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但是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的一種行為規范,實踐中很難完全區別清楚,“過去也曾把國家強調的道德規范上升為法律規范;同時,有些法律規范也不一定都要通過強制力保證實施,許多法律規范是鼓勵性、指導性、引導性、提倡性規范,現在社會對老年人精神慰藉這個問題比較忽視,從法律上加以強調,有利于弘揚尊老敬老精神,弘揚我國傳統孝道文化。”
委員建議道德與法律相統一
“中國傳統非常講究‘孝道’,號稱‘百行孝為先’、‘百善孝為本’”,委員張學忠表示,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不僅是法律問題,同時也有道德因素。
“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關于權利義務相統一的精神是一致的。”因此,“常回家看看”條款入法,有利于在全社會提倡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建立團結和諧的家庭關系。
“我來自孔子家鄉,先師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全國人大代表姜健說,關于老年人的精神贍養、慰藉第一次列入法律條文中,我國在2500年前春秋時期,孔子敬老愛老思想就達到了崇高境界,這是我國優秀傳統文化的體現。(記者 王姝)
“基金持有人可起訴投資管理人”
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審議,委員建議給私募基金合法地位
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擬給私募基金合法地位,并進行監管。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該部草案時,有委員提出,在上述基礎上,還應建立“基金持有人代表訴訟制度”,以維護大多數投資人利益。
委員任茂東說,作為集中投資、專家理財、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公募基金規模較大,投資者眾多且分散,有必要建立有針對性的維權機制。建議參照有關發達國家“基金持有人代表訴訟制度”,將公司法的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移植到證券投資基金領域,基金管理人、董事會如果懈怠行使權利,那么一定比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督促其行使權利,或以自己的名義提出侵權訴訟。
任茂東說,在整個基金中,基金投資者的投資量、收益份額、投票權所占比重很小,其所能獲得的信息不足,能力有限。而且,投資基金產業的特殊結構決定了在一些重大事項上,基本上完全由基金管理人決定,因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資者的利益沖突變得不可避免。而這種利益沖突能否有效解決,則取決于是否能夠建立完善有效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訴訟機制,作為投資者抵抗基金管理人的最后一道防線。而代表訴訟模式,可以簡化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體現立法對群體性糾紛的有效救濟。(記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