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發布關于加強重中型貨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從2013年2月28日到2016年2月28日有效。這期間,未取得公安部門頒發的相關通行證的重中型貨運車輛,嚴禁在市區遵義路、濱海路、天水路以南,濱海大道(含)以西,環灣路、杭州支路以東行駛;已取得通行證的,禁止7∶00—9∶30和16∶30—19∶00在上述區域通行。
通告要求公安、交通運輸、城鄉建設、城管執法、市政公用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立即組織開展對重中型貨運車輛安全的專項整治行動。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立即組織對全市重中型貨運車輛進行全面安全技術檢查,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加強對駕駛員駕駛、從業資格的監督檢查,督導企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建筑工地管理,對未與建筑垃圾運輸特許經營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停工,凡未密閉加蓋、渣土高出車廂的運輸車輛,一律不得駛離工地。城管執法部門嚴厲查處亂倒、亂卸垃圾和散流物體撒漏污染道路的違法行為。市政公用部門嚴厲查處建筑垃圾運輸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進行嚴格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特許經營資格。
貨運企業應當加強對所屬貨運車輛和駕駛人員的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措施。
嚴禁套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對超載、超限、超速、疲勞駕駛、集裝箱車輛不按規定使用轉鎖裝置等違法違規行為,由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依法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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