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兒童福利院,超銀學校初一學生幫著搬運愛心大白菜。記者 楊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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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校食堂不達標被關閉
今年發生的26中學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引起社會對學校食品安全的高度關注,學校食堂就餐問題成為焦點話題。
在今年9月份開學之際,青島市教育局下發加強中小學校集體用餐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發生中毒事故后,將層層追責。其中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長、部門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員是學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責任人。
9月份開學以后,市南區教育局與食藥部門聯合,逐一對轄區學校食堂進行等級界定關閉了青島7中、24中、59中三所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學校食堂,這三所學校的學生就餐改為配餐。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學校食堂經營資格,必須由學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自主經營,取得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達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A級單位。達不到A級單位的學校食堂要立即停止經營,直至達到A級單位方可經營。學校食堂對外承包(托管)的最遲必須在2013年秋季之前要收回自主經營,在收回之前必須實施“零”租金,確實有困難的,學校要安排專項經費予以補助,以保證餐飲質量。(記者 單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