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人人對假冒偽劣產品喊打聲中,一名也高喊買到“過期食品”的男子曾投訴多家商場和超市,拿著“過期食品”成功索賠。然而,這名疑似職業打假人的男子卻是在“假打”,他買到食品后悄悄調包換成過期食品,栽贓陷害商家并索要十倍賠償,被工商執法人員當場揭穿后竟扭頭逃跑。
“打假人”維權商場直喊冤
去年3月,一名年輕男子來到臺東利群商場,拿著三袋火腿腸和購物發票來維權,稱這幾袋火腿腸
三個月后,該男子又出現在南山維客超市,也買了三十多元的火腿腸,同樣過期一天,但超市工作人員無論怎么查,都查不到超市內有這個生產日期的同品牌的火腿腸,隨后工商人員趕到,在工商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商場對其十倍賠償。2012年年底,該男子再次出現在臺東利群超市,這次出問題的是過期一天的三包方便面,和前面一樣,超市工作人員怎么也查不到問題批次的方便面,但也只好同樣認栽。接連的問題又分別出現在沃爾瑪、家樂福、前海利群等大型超市,同樣是這名拿著過期食品的“打假人”。
核對生產批次露出馬腳
不久前,該男子再次出現在臺東沃爾瑪,這一次,他同樣帶著幾包過了期的火腿腸,因為之前被該男子“打過假”,當時的疑問還沒解決,看到該男子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出現,工作人員非常氣憤,不同意賠償。男子當即打電話找來了工商執法人員,執法人員想出來一個招,讓商場立即聯系該火腿腸的供貨商,查查該批次的火腿腸都供給了哪幾家超市。誰知商場剛聯系上供貨商,一直態度堅決的男子突然拿過火腿腸,扭頭快速離開。隨后執法人員與廠家聯系得知,“打假男子”攜帶的批次火腿腸是之前供給延安路一家商場的貨,并沒有向沃爾瑪提供該批次火腿腸。
執法人員已經和該男子打過多次交道,早已對其產生了懷疑,隨即到商場內調取了監控,發現該男子的確到沃爾瑪買了火腿,然后離開,大約一個小時之后,該男子重新回到了超市“維權”。 “我們分析認為,他是事先買了這個批次的食品,等到過期之后,立即到商場買相同數量的同種食品,為的就是獲取超市當天的發票,然后在商場外掉包,拿過期食品來維權。”(記者 宋新華)